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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區塊鏈技術引領我國開創出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產業: 自澳洲與IBM合作開發的全國區塊鏈平台談起

發佈日期 : 2018-10-07

本文主要參考自:Australia Will Develop a Nationwide Blockchain Platform[1]

作者:范建得&劉境棠,Blockchain Law & Policy Center,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

 

面對區塊鏈的浪潮,不論是潮起或是潮落,台灣的官方說法似乎總是僅限於對「虛擬貨幣」的看法,截至目前為止,雖然國際社會已跨出區塊鏈第一世代的應用(加密貨幣或虛擬貨幣),更關切第二世代的權益(equity)及第三世代的移轉(transfer)應用對於大數據時代創新產業發展的影響,甚至在資本市場上推出諸多創新金融服務商品;例如SCO,台灣還是持續地重複「虛擬貨幣該誰管的問題」[2],以及持續被提及的跨部會踢皮球[3]。但是我們要問的是,難道所有區塊鏈技術的投入者、新創事業都只在做虛擬貨幣嗎?

其實,一如許多先進國家已感受到區塊鏈技術的重大影響,澳洲政府更在花費了近一年的研究後,由澳洲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所(Commonwealth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Organisation, CSIRO)宣布,將與IBMHerbert Smith Freehills律師事務所 合作,成立數位聯盟,旨在為澳洲企業建立一個大型的開創性跨業智能合約平台,並在內部開展業務,這種思考國家如何掌握區塊鏈科技之效用,來促升國家整體產業利益的作為,難道不更是國家應有的責任。

澳洲這個平台將被稱為澳洲國家區塊鏈(Australian National Blockchain, ANB),亦被譽為澳洲數位經濟中,最可能改變遊戲規則之基礎設施。ANB將能幫助全國的企業,透過使用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智能合約與數位交換,同時達到確認契約合法性及其真實性之目的;而這也正是國際間在推動智慧製造及AI人工智能產業化過程的必要基礎建設。 是的,這個平台正可以銜接電子商務時代的電子數據交換(Electronic Data Exchange; EDI)所累積條件,由智能合約平台的設計,來支援去中心化的多方電子節點來取代過去的第三方電腦,讓更多的交易能從事類同過往電子貿易在有限的貿易當事人間,透過簽署協定(protocol)或契約來建立共識,容許貿易契約自動履行之效用。簡單的說,這個平台將能協助各個產業,快速克服多邊權利義務方在面對電子化及自動履行上的不確定疑慮,達到促進交易的目的。

確實,依據其研究,在平台完全投入運營之時,ANB將允許澳洲企業透過電子介面來管理智能合約整個生命週期;包括從議約到履行的整個期間,各個企業將能在「完全透明」、「非藉助信任」(trustless)而以「許可」為基礎的架構上,在平台上連結各方當事人。簡言之,這將會是國家多方交易的全面數位化、資訊化。 在設計上,這個平台將協助澳洲企業具備使用智能合約之能力,能使用預設之要徑(milestones)去啟動商務行為及流程;而ANB提供之智能法律合約(Smart Legal Contracts, SLC)將包括用於記錄來自外部數位源(如物聯網設備)資訊之條款,使之能在符合合約所列之條件下自動執行。這種設計也將使智能合約的使用,能契合司法實務之要求。

具體言之,這個規劃係CSIRO就區塊鏈技術如何用於澳洲企業之潛在應用進行廣泛研究後之延伸。早在2017年起,CSIRO研究部門Data61便已受澳洲財政部之委託,針對澳洲政府之跨部門及商業之區塊鏈技術應用策略提出建議。 如今,依據CSIRO發佈之消息,Herbert Smith FreehillsData61IBM,首先將以ANB作為使用IBM區塊鏈技術之試驗計劃。一旦試驗成功,澳洲將於全國及其他地區部署該平台。目前該計畫是打算將澳洲監管機構、銀行、律師事務所與企業一併納入試驗計畫,並於2018年底之前啟動。

針對這個計畫,IBM則表示:“IBM 區塊鏈和IBM 雲端提供最高等級之安全性,以支持醫療保健和政府等高度監管之行業,IBM於構建區塊鍊網絡及召集大型財團方面擁有豐富之經驗,專注於解決重要業務問題。區塊鏈將採用互聯網之通訊方式交易——一旦普遍採用,作為資訊分享之工具將開始改變。ANB可能成為商業區塊鏈之轉折點,刺激整個澳洲的創新和經濟發展。此外,Data61資深研究科學家Mark Staples博士,則對ANB將為澳洲企業開啟一系列激勵人心之新契機同表樂觀。他表示:我們的報告指出,分佈式記帳技術是澳洲創造生產力效益與推動本地創新之重要機會。Data61之獨立性與世界領先之專業知識,將有助於促進為澳洲企業創建數位基礎設施,以利於向數位化之未來過渡。對於復雜之企業合約,我們有很多機會從區塊鏈架構與演算法(computational law)之研究中受益。智能合約有許多應用程序,而隨著ANB之發展,我們期待著探索其他業務應用之案例。

最後,依據今年7CCNCryptoCoinsNews)之 報導,IBMwe.trade finance區塊鏈平台業已在經過一年多的開發後,完成其線上即時交易(live trade)。 回首台灣面對區塊鏈發展的態度,是否過度消極、過度悲觀、過度懷疑?謹慎或許是求得台灣金融穩定的基石,但是,在半導體產業之後,台灣遲遲未能開創下一個兆元商機產業的事實,是否也值得我們勇於面對?我們擁有區塊鏈轉移產業應用及其商機開創的大多數條件;包括人才、技術、資金,以及強大的IT產業,目前所缺的就是必要的法制建設了。

再謹慎,我們總要有個開始,除了金融監理沙河(金管及財政單位),產業應用試驗計畫(經濟單位),像澳洲這種藉由連結國際技術能量與澳洲國際法律人才優勢得作為(國家發展擘劃單位),應是決策者同樣應有所思考者,不是嗎?畢竟在區塊鏈技術日益發展的今天,更多的應用已被實施在醫療、供應鏈、司法實務等事務上了。



[1] David Hundeyin, Australia Will Develop a Nationwide Blockchain Platform,CCN ; available at https://www.ccn.com/australia-will-develop-a-nationwide-bl…/(Last visit 2019/04/24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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