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/董尚晨
首爾市南區法院於2019年9月26日作出一對於加密貨幣交易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,法院要求Coin One(被告)應對其系統的安全漏洞負責,並向原告(一名投資者)支付2500萬韓元已賠償其所受損害。
2018年12月23日,一名駭客透過位於荷蘭的VPN伺服器IP,登入原告帳號並在同一天進行兩筆交易,將原告所持價值約4,770萬韓元的加密貨幣全數移轉,惟依當時Coin One的公司政策,每一帳戶的每日交易限額為2000萬韓元,因此,若該限額有被確實執行,則原告帳戶內之韓元不應被駭客在一天之內清空。是以,受害人提出下列兩項主張,並要求Coin One應就其管理上之疏失,對原告負損害賠償之責任。
法院最後基於第2點交易所未嚴格執行2000萬韓元限額之公司政策,命Coin One就原告超過2000萬韓元之額外損害部分,應負管理上之過失責任並應賠償原告該部分之損失(最後判賠金額為2500萬韓元)。
儘管交易所遭駭客入侵並被盜取加密貨幣之事件時有耳聞,然,透過該判決所建立之標準,若交易所在其管理及安全防護上有過失時,交易所仍須對受害者負損害賠償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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